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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4-23 21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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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精打细算 于 2009-4-23 21:10 发表 , }6 ?+ J4 @- E, J) X5 E# f% s2 C
建议你向租车公司理解为何对方不负责? 如果一切证据对自己有利, 对方保险公司不会不负责的。 你当时有没有抄下任何目击证人的联络方式? 一般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对方反口不认错, 将责任推到你身上。 " F+ H7 {6 X8 @6 ^) K
( v8 f0 b" b7 n谢谢斑竹。我和肇事者打过好几次电话。他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汇报这起事故,Hertz寄给他的相关表格他也一概不理。他说,事故后我们一起去警局填police report时,他已经提供了自己保险的policy number,既然hertz有他的policy number,他们就应该直接联系他的保险公司,而不应该联系他本人。Hertz在多次联系他未果的情况下,给他的保险公司打了电话,却发现他的policy number已经失效(我后来才得知那是因为他换了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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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百般劝说之下,他今年3月初给自己的保险公司打了电话,但保险公司说事故发生在07年8月,超过了一年,超过了索赔的期限。保险公司有规定,事故必须1年之内claim,逾期无效,所以我自己的保险公司也用不上。: k% f9 \- ~% Y7 l- H3 i
: ^, V% l1 ]# n, J1 K# x我之前有侥幸心理,一直拖着,现在觉得拖也不是个办法。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自己先把钱付了,然后在把肇事者告上法庭,但是觉得打官司好麻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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